为了加强周转房(含职工公寓)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住房职工有一个洁净、舒适、安全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租赁期限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周转房租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如遇学校急需用房,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住房退交学校。
二、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仅限本人居住、学习之用,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必须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得个人互调,不允许向职工、临时工或其他非居住人员转让、转租或暂借,违者,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不服从管理拒绝更正者,取消责任人住房资格,不退还入住保证金。
三、物业费、住房管理费、采暖费及相关费用
1.根据中石大东发【2012】28号文件规定,物业费标准为0.55元/平方米﹒月;根据中石大东发【2015】26号文件规定,住房管理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
2.承租人要及时交纳物业费、住房管理费、采暖费等各项费用。
物业费、住房管理费或采暖费逾期未交者,不允许购买水电气等能源。欠费1个月以上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欠费3个月以上,取消住房资格收回住房,同时须结清租住期间各项管理服务费用。
3.承租人入住前需向学校交纳入住保证金(500元/床位,1000元/间,2000元/套,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后领取住房钥匙时交纳)。
四、租住审批、调房及退房程序
申请租住学校周转房,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校区周转房入住审批表》,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原因,经本人所在学校二级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到后勤保障处综合管理科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到后勤保障处物业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交纳入住保证金、住房管理费;之后到东营校区保卫处备案,备案后方可领取房屋钥匙入住。
调房时,承租人应携带物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物业费、住房管理费及后勤保障处动力运行中心出具的采暖费结清证明到后勤保障处综合管理科申请调房,批准后方可到后勤保障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调房手续,调房后须到东营校区保卫处更改备案资料。
退房时,承租人应交清全部费用并自觉腾空房屋。如未违反学校相关规定,承租人办理退房手续后持押金收据到校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如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不退还入住保证金。
五、管理规定
1.承租人在租住期间须遵守学校住宅管理的各项规定,要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住房安排和调整,不得借故拒绝或拖延,否则管理人员可采取停水停电、直至取消住房资格等强制性措施。
2.承租人要注意用电、用气等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注意个人安全,出现问题由承租人负责。
3.公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大声喧哗、跳舞、酗酒滋事、赌博等。
4.承租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后定时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燃烧废纸等。禁止随地吐痰。
六、附则
1.租房协议签订后,如遇学校出台新的管理服务费标准,即按学校新的标准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校区周转房入住审批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