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后勤保障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就细化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基础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能、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为提升全处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把国有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来看待,不断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明确并压实单位“一把手”、资产管理人员、资产使用人员各方责任,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二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回收处置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程,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三是要按规定设置资产台账,强化资产系统动态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除学校组织的盘点以外,要求各单位每年上半年自行组织一次系统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规范处理盘盈盘亏资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要落实学校提出的“过紧日子”要求,用好调剂手段,从严控制资产购置或租用行为。严格落实资产内部领用和离岗归还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资产处置,避免资产闲置浪费或公物私用。五是进一步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明确资产出租出借的基本原则、出租方式、收益管理等具体要求,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通知强调,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资产管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损失追责机制,落实损失赔偿责任。后勤保障处针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基础工作是否扎实、使用是否高效等环节将不定期组织专门监督检查,同时将定期实地随机抽查核实部分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对隐瞒不报、故意损毁、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通过严肃认真、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全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