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规范全处合同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处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合同应使用学校标准合同文本(见附件),合同承办单位应优先选用标准合同文本,如采取标准合同文本过程中涉及重大条款变动,由合同承办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报学校审定后方可变更。
二、学校标准合同文本的修改变更程序如下:初次使用学校标准合同时,承办单位在学校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清晰注明修改之处)——通过OA系统选择重大合同提交——经综合管理科、分管处领导、处长、分管校领导、学校法治办公室审核——合同承办单位根据法治办公室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格式合同范本。
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如合同承办单位未使用学校标准合同文本,或在合同拟定、审批过程中未采用法治办公室反馈意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负责。
附件:学校常用合同范本学校合同范本.docx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
2022年7月11日